关于组织江南大学2023-凯发ap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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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江南大学2023-2024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教设岗及聘任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3-11-21   阅读次数: 来源:实践教学中心   邱丽玲

各相关学院:

根据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》(江大校办〔20178号)精神,为做好2023-2024学年第学期研究生助教设岗及聘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岗位设置基本原则

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基本原则为按需设岗、明确职责、公开招聘、严格考核。

二、岗位设置申报与审核

1.全校本科生大型公共课程、学生规模较大的本科生专业基础课程及学校组织实施的慕课、一流本科课程等可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。优先满足全校性公共课、跨学院基础课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等;原则上选修课程不配置研究生助教。

2.设置研究生助教岗位的课程主讲教师需具有五年及以上的高校教龄。

3.各学院根据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学院岗位设置计划表》(附件7),结合实际情况,由学院研究生助教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填写和审核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》(附件1),审核通过后汇总,并填写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。

4.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对学院提交的附件1和附件2进行审核,报学校批准后向学院发布具体的岗位设置。

三、岗位职责与要求

1.岗位职责与要求主要包括负责本科生课程答疑、作业批改及课堂讨论的参与组织等,不得代替任课教师组织课堂教学或批改试卷。

2.研究生助教必须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。主讲教师须根据本课程的特点,有所侧重地安排助教工作内容。主讲教师上课(包含在线授课)时,研究生助教应充分了解教学进度和内容,并随堂听课,每周听课次数不少于1次;累计答疑时间每周不少于4课时,答疑前应及时公布答疑时间、地点和方式;批改助教岗位所在教学班的学生作业每周至少1次。

3.每个岗位的周标准工作时间为10课时。

4.认真做好工作记录,每周填写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过程记录册》(学校统一发放)并递交主讲教师查阅,作为助教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。

四、岗位的申请与聘任

(一)资格条件

1.申请研究生助教岗位的,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(含已获得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并被我校录取的大四本科生)。

2.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,且身心健康、学业成绩优良,能够胜任岗位工作。

(二)个人申请

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根据自身特长,经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,向设岗学院提出申请,填写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(附件3),不得同时申请2个及以上岗位,否则取消申请资格。

鼓励研究生跨学院申请全校公共实验课程的助教岗位,学校将优先推荐参与优秀研究生助教的评选。

(三)岗位聘任

招聘工作以设岗学院为单位,由设岗学院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和综合考核,有助教工作经验且考核优异的研究生,设岗学院应优先予以聘任。本科生所在学院应积极配合设岗学院开展研究生助教聘任工作。设岗学院汇总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(附件3)并填写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及拟聘任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4)。经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公布后,设岗学院与受聘研究生签订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协议书》(附件5)。

五、管理与考核

1.岗前培训

研究生助教在正式上岗前,必须参加教师发展中心组织的岗前培训和设岗学院组织的岗位培训。未参加培训或培训未达到要求的,取消研究生助教资格。

2.考核

研究生助教需填写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表》(附件6),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,就工作内容、工作态度、职责完成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。设岗学院组织主讲教师对研究生助教的出勤情况、工作态度、工作记录和职责完成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客观评价,并将考核情况报设岗学院及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审核。

3.评优

组织开展本学期优秀研究生助教评选工作,并进行表彰。

4.对未履行助教职责的研究生,设岗学院可中止岗位聘任,并报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审核。

六、津贴标准

研究生助教岗位津贴由学校统一发放。

七、时间安排

2023125日前:设岗学院将已签字盖章的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》(附件1)及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2)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(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,同时将电子稿发至sjk@jiangnan.edu.cn

2023128日前:向学院发布具体的岗位设置

202312913日:研究生填写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(附件3),向设岗学院提交申请;

2023121419日:设岗学院汇总,对申请人组织面试和综合考核,并将已签字盖章的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》附件3及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及拟聘任结果汇总表》(附件4)一式一份报送研究生助教服务中心(教务处实践教学中心),同时将电子稿发至sjk@jiangnan.edu.cn

2023122026日: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公布;

2023122729日:受聘研究生与设岗学院签订《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协议书》(附件5);

20231230日起:受聘研究生参加岗前培训(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)。

 

附件:1.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表

2.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申报汇总表

3.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

4.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及拟聘任结果汇总表

5.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协议书

6.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考评表

7.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学院岗位设置计划表

8.江南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

 

 

教务处       

20231121日   

 



上一条:关于组织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考核工作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公布江南大学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助教岗位聘任结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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