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为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》(教高〔2019〕6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加强本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,完善本科教学管理体制机制,更好地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、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,现就规范和加强本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通知如下:
一、建设原则
全覆盖原则。要将全体专任教师、实验技术人员纳入相应的本科基层教学组织,全员、全过程参与基层教学组织开展的教学活动、日常管理、教学工作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工作。
创新性原则。要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,围绕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要求,按照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的原则,按专业、团队、课程(群)等设立本科基层教学组织,加强与学科、科研等基层组织的有效衔接与融合。
二、建设要求
1. 各学院应完善本科基层教学组织的设置流程、场地设施保障、经费投入、评价考核、组织备案等相关管理制度建设。
2. 本科基层教学组织应明确主要工作职责,根据学校和学院教学工作安排,围绕教学研讨、教学经验交流、教学督促与教学组织工作总结等活动。
3. 学院主要领导每学期至少参加一次本科基层教学组织活动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 各学院请于4月30日(星期五)16:00前将本学院本科基础教学组织设置备案表(附件)电子稿发至邮箱:,同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。
2. 各基层教学组织需在本月中下旬组织一次主题教学研讨活动,并做好总结工作,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所在学院,由所在学院汇总后,统一于4月30日(星期五)16:00前将总结报电子版压缩命名为“xx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研讨总结报告”,。
附件:江南大学本科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备案表
教务处
2021年4月15日